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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

『新書推薦』惡之幸福,楊索 閱讀情報

惡之幸福

內容簡介

  有些記憶
  回想時
  像刀往深處鑽
  見血了刺骨了
  才得以釋然
  而那一切都過去了,不會再有衝突、痛苦、哭泣
  因為所有的冤錯,都被銘刻起來!

  最衝擊的文字影像
  最震撼的家族故事
  最不忍的真實記錄

  楊索勇敢揭傷,真誠自剖,打破『甜蜜家庭』的溫情濫調

  草根的浮生群相,細瑣卑微,渺小平淡,楊索的筆讓他們浮凸顯影,呈現出周遭的景深明暗。

  ★楊索繼文壇處女作《我那賭徒阿爸》之後,再度回顧半生,譜寫成最深刻的懺情錄!

  ★名作家傅月庵、名設計者楊雅棠跨刀編輯設計,拿得起,絕對放不下的動人之作。

  家族情感的斷裂、撕碎,對人生究竟有何影響?

  惡是必然,因為生在人間。遭逢惡,是否即沒了幸福?
  惡是一塊巨石,橫亙途前,你得用力攀爬,用心去滴穿。
  有時不甘心,有時問天無語。但,走久,路也就出來了。
  奮鬥,即是一種幸福!

  祝你健康!祝你青春美麗!祝你幸福!

作者簡介

楊索

  有土味的台北人,出生於台北市萬華,在永和長大,是城鄉移民第二代,父母來自雲林縣,楊索對父祖原鄉雲林充滿思慕之情。曾任職中國時報記者多年,調查報導社會底層議題。平時熱愛閱讀、動物,特徵是緩慢,著有《惡之幸福》、《我那賭徒阿爸》散文集。投入創作後,相信俄國小說家契訶夫所言:「作家有權利,甚至有義務,以生活提供給他的事件來豐富作品, 如果沒有現實與虛構之間這種永恆的互相滲透、參差對照,文學就會死於貧瘠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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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連載

內文試閱一

惡之幸福


我一直沒有忘記那一幕。

九歲那年夏天,我走入巷口雜貨店,看著牆上、攤架上一堆抽糖果的抽抽樂,其中有一款全新、無人開張的抽紅包袋,攫住我的眼神。我拿出口袋裡的五毛錢給老闆娘,對她說:「我要抽紅包袋。」老闆娘看我一眼,收下五毛錢。我看著上下左右成列小紙牌,最後隨機抽起一張,剎那間眼睛發亮,因為我抽到頭獎,一張紅色的拾元鈔票!我拿著這張小紙給老闆娘,老闆娘一邊看,一邊狠狠地瞪我一眼,接著罵說:「查某囝仔人,那麼小就白賊,緊回去!」

我說:「我抽中拾元,汝怎不給我?」

老闆娘大聲罵:「黑白講,別在這裡亂我生意場。」

我大聲回嘴:「明明我抽中,汝怎麼可以按內?」

我們一來一往的爭執引來一群人圍觀,我脹紅臉不肯離去,老闆娘也執意不肯給。旁邊的人說話了:「拾元而已,就給她算了,散散去!」老闆娘瞪著眼說:「袂應,按內我這一袋還能賣嗎?」

我急得快哭了。又有一人掏出一張紅色紙鈔說:「查某囝仔,拾元拿去,緊返去厝。」我搖頭,大聲說:「我不要,伊欠我拾元,伊應該給我。」

吵吵鬧鬧時,有人通報我父母,父母親都來了。父親一見到我,衝上來給我一巴掌,罵說:「汝在這謝世謝正,還不趕緊返去。」說著就拉著我往回走。我雙腳緊抓著地,人蹲下來,硬是不走,口中喊著:「伊要給我錢,我花五毛錢抽的,伊騙我囝仔。」

父親力氣大,硬把我拖離巷口,我終究沒討到屬於我的拾元。

國中畢業後,我離家去幫傭,因為做不慣,幾個月後返家。父親在夜市賣油湯,我日夜幫忙出攤、掌攤。一日在家中裝填筒仔米糕,父親、祖母、母親一起忙碌著。

不知為何,父親說著說著,忽然指著我開罵:「我未將汝送至『查某間』,算是對汝很好了。」我聽懂「查某間」是妓女戶的意思,霎時暴怒,將裝筒仔米糕的錫罐朝父親臉部砸去,我沒有擲到父親,父親衝過來對我拳打腳踢,我激烈地和他打起來,祖母、母親圍過來擋在我前面,祖母發話罵父親:「阿堂,汝在衝啥,查某囝仔乖乖,無衝啥,汝打她做啥?」此時,怒氣衝天的父親才停手。

我走出家門,孤單地往河堤走去,心中想著:「這個家是絕對不能待了,我要靠自己,死也要死在外面。」

至今,我仍不明白,為什麼父親會對我說出如此不堪、無情的言語,那句話如發臭的魚刺鯁在我心中,不時仍刺痛我。

以後,我離家做各種工作,即使有苦,從不向人訴說。

十六歲那年,我在光復南路一處人家幫傭,雇主家人口單純,一對夫妻和一個二十六歲的兒子,三人都是上班族,夫妻兩人是民營企業的高階主管。

我平時早晨醒來,先做清潔打掃的工作,然後準備早餐,之後洗衣、買菜,就像一個家庭主婦;黃昏時,主人回家前要煮晚餐。忙過一整天,大約九點才能休息。

我住在靠近廚房的傭人房,狹小的房間只能放一張硬板床,牆上有一扇狹窄的小窗。一天夜裡,我迷迷糊糊醒來,感覺有一束燈光照著我,我睜眼去看光源,那是從小窗射進的一束光,來來回回照著我,我嚇呆了,依稀記起小窗的後面是廚房的冰箱,到底是誰移開冰箱?那一夜我充滿恐懼,但隔天,我並沒有問人,以後也就忘了。

時間過了半個多月,又有一夜,我半夢半醒間,忽然感覺有人翻動我的身體,正要脫卸我的內褲,我狂叫出聲,看不清的黑影奪門而逃,我驚嚇清醒,全身發抖地坐在床沿,一夜不敢入睡。

隔天下午,女主人提早回家,她沒說明什麼,只是算清楚工錢,命令我離開她家。我沒有說明分辯的機會,就如一個做錯事的人,被趕出她家。那天我走在街上,不知何去何從,我像遊魂一樣,走在路上,腦袋空蕩蕩,腳步輕飄飄。

夜已降臨,我不願如一個失敗者返回永和的父母家,走到累了,我才想到要去租一個房子。我在電線桿、布告欄努力搜尋,後來看到通化街的一處公寓套房出租,我依照地址找到這處地方,爬上三樓,和一個男人談價錢,房租談妥後,他要我留下一千元訂金,我也就掏出錢給他。

然而,走出這地方,我愈想愈不妥,又折回找房東,告訴他我不能租房子,他冷冷對著我說:「不租就算了。」

我向他索取一千元訂金,他冷然看著我說:「不租就要沒收訂金,這個規矩你不懂嗎?」

我急著說:「我沒有錢,這一千元是要租房子用的,拜託你還我好嗎?」這時,他推我出門,並說:「沒這回事,你有本事叫警察來好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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